内容简介 全书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作者比较和批评了德国近代两位法学家——柯勒和施塔姆勒的学说,后半部分阐述了自己的法律哲学。 霍金并非法学家,在本书中,他以哲学家的思维探讨了非法学者所不敢尝试的法学问题。 本书不仅能使不学习法学的人知道怎样去思考法学问题;也能鼓励学习法学的人充分运用自己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