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农业技术推广法自1993年7月施行以来,对于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法的部分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需要,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此作出修改。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共修改30余条,内容主要包括:(一)关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职责分类;(二)关于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设置与管理体制;(三)关于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队伍建设;(四)关于多元化推广服务组织的地位与作用;(五)关于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水平;(六)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保障措施;(七)关于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