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通过对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各国广播电视法律制度的考察,揭示了广播电视法上的公共利益,既是广播电视法的立法宗旨、追求目标,又是广播电视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广播电视机构的义务。同时,就广播电视法的公共利益问题,对西方发达国家和我国进行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