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的理论于20世纪20年代产生于德国,其后传至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等地,成为刑事诉讼证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传统上属于大陆法系国家,但并没有形成严格证明的相关理论,也不存在就不同待证事实规定不同证明方式的相关诉讼制度。本书力图在归纳、阐释两大法系严格证明理论探索及制度构建的具体内容、共同特点及发展趋势的同时,从证据资格和证据调查程序两方面剖析、反思我国诉讼证明立法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吸收、借鉴域外有关严格证明相关理论与制度构建,以期为修改、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及解决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问题提供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