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在形式上是批判英国著名法学家布莱克斯通(1723—1780)的《英国法律诠释》(一译《英国法释义》)一书的。该书出版于1765至1769年间,是对18世纪中叶英国法律的系统阐述,在英、美两国曾被采用作为大学课本。边沁认为,布莱克斯通对法律的叙述,至多不过是说明法律的现状,实际上是在阐述的伪装下为现状辩护。而法理学的真正职能是对法律制度进行批判,目的在于求得改进。
本书在形式上是批判英国著名法学家布莱克斯通(1723—1780)的《英国法律诠释》(一译《英国法释义》)一书的。该书出版于1765至1769年间,是对18世纪中叶英国法律的系统阐述,在英、美两国曾被采用作为大学课本。边沁认为,布莱克斯通对法律的叙述,至多不过是说明法律的现状,实际上是在阐述的伪装下为现状辩护。而法理学的真正职能是对法律制度进行批判,目的在于求得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