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全书从“韦伯、马克思的幽灵与法社会学”“19、20世纪的法律与经济:原因问题”“经济领域的合理性与法律领域的合理性之间的联系”“法律的形式和内容:自由与强制”“法律的功能:促进功能、压迫功能和意识形态功能”和“韦伯与马克思:法律的消亡及其效果”六个方面对韦伯与马克思的法律基本问题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