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我国证券分析师“有法不依”以及监管部门“有法难依”的症结在于分析师发布的信息数量巨大,违法行为隐蔽性非常强,分析师大都有“查不到我”的侥幸心理;而监管部门查处成本很高,依赖举报线索的被动监管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
本书以有效降低证券分析师监管成本为目标,初步构建一套高效率、低成本、主动性比较强的证券分析师误导界定监管理论与框架,力求达到既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又具备较强可操作性的效果,为改善我国证券分析师监管实践技术手段提出可行方案。
我国证券分析师“有法不依”以及监管部门“有法难依”的症结在于分析师发布的信息数量巨大,违法行为隐蔽性非常强,分析师大都有“查不到我”的侥幸心理;而监管部门查处成本很高,依赖举报线索的被动监管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
本书以有效降低证券分析师监管成本为目标,初步构建一套高效率、低成本、主动性比较强的证券分析师误导界定监管理论与框架,力求达到既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又具备较强可操作性的效果,为改善我国证券分析师监管实践技术手段提出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