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深受古典黑格尔法哲学(而非新黑格尔主义法哲学)和现代新康德主义法哲学(而非古典康德主义法哲学)的影响,但又对它们的法哲学立场与观点进行了基于当下时代与作者个人立场的扬弃。基于犯罪论体系对刑法研究范式之影响,主张我国刑法学研究应实现从经验论到规范论之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