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在新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国国情和新疆实际,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新疆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
自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特别是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全国各地的有力帮助下,在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新疆民生不断改善,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社会大局稳定,发展势头良好。2010年和2014年,中央先后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不断丰富完善治疆理念和治疆方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新疆的发展进步,是包括新疆各族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团结拼搏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各族人民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体现,是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疆的成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