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公共关系是一种有意图的传播活动,即说服目标对象与自己达成认同与共识,从而维护组织方的形象,构建良好的生存环境。说服离不开修辞。20世纪以前,修辞与说服几乎是同义的。发源于古希腊的修辞学研讨的是人们如何在公共情境下进行有效的言说,包括公共事务的讨论或者陪审团面前的激辩。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是修辞学的集大成者,他提出修辞的“三大说服手段”:诉诸道理、诉诸情感和诉诸人格,这与我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喻之以义”的说服理念十分类似。本著作以三大说服手段为纲,以现代传播环境的特点和新修辞学的理念为目,深入探讨公共关系学如何运用修辞三大手段,达成说服,进而与目标群体达成认同和共识。 本著作认为,说服是公关的题中自有之意。公关上的说服以事实为要旨,展开论辩;以辞格、叙事为修辞策略,展开情感和人格上的动员与劝服。论辩、辞格以及叙事是本著作对说服修辞策略的细分元素,通过案例分析、文本分析等研究方法本研究详尽论述了各个元素在诉诸道理、诉诸请感及诉诸人格三大面向的运用策略。本著作提出,公关话语唯有入情入理入信才能具有说服力。